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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古宛芸 - 教務行政組 | 2026-10-07 | 點閱數: 10

1.有意辦理之家長,請於115年10月30日前填具申請書,並檢附實驗教育計畫書及相關證明文件向教育處提出申請。

2.相關辦法請至教育處網站首頁,共務資源區「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連結下載(https://www.hlc.edu.tw/modules/organization/index.php?organization_id=4&page_id=104&type=cont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