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學年度上學期『原住民學業優秀學生獎學金』公告
- 助學資格:(1)具原住民身分。(2)前一學期各學習領域之各科成績達乙等(70分)以上,且無任何一科不及格者。(3)改過銷過後,無小過以上之處分。※建議80分以上再提出申請。
- 申請時應檢具之證明文件:
- 助學金申請書(至教務處註冊組領取)
- 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影本(三個月內)。※需有原住民註記
- 114學年度下學期成績單。
- 114學年度下學期日常生活表現成績單(請至學務處申請)
- 低收入戶證明(無則免附)。
- 助學金額:經評選後,每名3000元。
- 校內申請截止日期:115年9月8日(二)放學前。※因申請時程緊迫,逾期恕不受理。
※特別提醒:七年級新生可至教務處領申請書(學校請填原畢業國小,年級請填「畢業生」),填妥申請表並備妥戶籍等資料後,必須回原畢業國小申請成績相關證明,並在原畢業國小提出申請,無法於本校提出申請,且申請截止期限依原畢業國小為準。
115學年度上學期『財團法人行天宮文教基金會助學金』公告
- 助學資格:(1)因父、母親或主要經濟負擔者死亡、罹患重大傷病、失蹤、服刑、身障等情形或家庭遭遇重大災難者。(2)單親、隔代教養、特殊境遇或扶養人口眾多等長期貧困家庭。
- 申請時應檢具之證明文件:
- 助學金申請書(至教務處註冊組領取)
- 學生證影本(需蓋有註冊章)。※A4紙影印,勿裁切。
- 近三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需有記事欄)。
- 申請學生金融機構存簿封面影本
- 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清寒證明、身心障礙手冊、特殊境遇家庭證明、重大傷病卡。
- 一年內發生災難、變故或重症等證明文件:如死亡證明書、醫療診斷證明書、服刑或重大災害證明等。(若六個月內發生變故請向學務處申請行天宮急難救助金)
- 助學金額:經評選後,每名5000元。
- 校內申請截止日期:115年9月14日(一)放學前。
※七年級新生請注意:若國小有申請過「軍公教遺族暨傷殘榮軍子女就學優待」的人,請在9月30日(星期三)前告知教務處註冊組,此訊息非常重要,請七年級導師務必提醒。
115學年度上學期『心臟病兒童基金會獎學金』公告
- 申請資格:於該基金會合約醫院接受外科手術或內科心導管治療的學生。
- 申請時應附資料:
- 獎學金申請書。(至教務處註冊組領取)
- 疾病診斷表。(至教務處註冊組領取)
- 114學年度上、下學期成績單。(七年級學生請回原國小申請)
- 健保IC卡影本。※A4紙影印,勿裁切。
- 作文:那些心臟病教會我的事。(以稿紙書寫)
- 助學金額:經審核後,每名3000元。
- 校內申請截止日期:115年9月23日(三)放學前。
115學年度上學期『太魯閣國家公園管理處轄區住民優秀學生獎助學金』公告
- 申請資格:(1)設籍園區內秀林鄉全村兩年以上(低收入戶不受設籍年限之限制且優先錄取)努力向學之學生。(2)學業成績75分以上,且無警告以上處分。(3)申請特殊才藝獎助學金者需前一學年個人單項獲縣級以上政府機關、立案團體主辦之競賽前三名,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 申請時應附資料:
(1)申請書。(至教務處註冊組領取) (2)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
(3)學生證影本(需蓋有申請時該學期註冊章)。※A4紙影印,勿裁切。
(4)114學年度上、下學期成績單(含日常生活表現成績,七年級新生請回國小申請6年級上、下學期
成績單,需80分以上,並附上國小畢業證書影本)。
(5)低收入戶證明(無則免附)。
(6)特殊才藝獲縣(市)級以上前三名之相關證明文件 ※(1)~(4)為必要附件,(5)~(6)視情況提供。
- 助學金額:經評選後,每名2000~3000元。
- 校內申請截止日期:115年9月23日(三)放學前。
115學年度上學期『蒲公英希望基金會夏少文博士助學金』公告
- 助學資格:努力向學且前一學年英文成績75(含)分以上。
- 申請時應檢具之證明文件:
- 助學金申請書(至教務處註冊組領取)
- 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影本(三個月內)。
- 114學年度上、下學期成績單(英文平均須達75分以上)。
- 申請學生金融機構存簿封面影本
- 低收入戶證明(若無低收證明,可改以校長及教師推薦函代替,推薦函至註冊組領取)。
- 助學金額:經評選後,每名5000元。
- 校內申請截止日期:115年10月2日(五)放學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