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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 林慧貞 - 課程教學組 | 2017-02-07 | 點閱數: 1059

說明:
一、依據本府106年1月17日府教課字第1060013072號函續辦。
二、欲申請媒合服務學校,請於106年3月1日前完成線上填寫
初審申請資料,並單面列印所需文件一式3份,寄至本府教
育處課程教學科進行初審(初審報名網址為:http://134
.208.15.188/sys/)。
三、申請學校務必檢附附件一:2017群英行腳~大專「英」樂
夏令營偏鄉學校服務媒合計畫初審申請書,內含線上系統
第一部份:營隊學校申請資料及協助業務辦理調查表;線
上系統第二部份:防災及緊急應變人員職責表;線上系統
第三部份:學校簡介及根據校本位、特色及在地化或國際
化元素提出夏令營課程之需求簡述;線上系統第四部份:
媒合及授權同意書;及線上系統第五部份:團隊進駐偏鄉
學校服務媒合計畫初審申請封面,並於完成檢附資料確認
表與核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