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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導 林燕玉 - 人事室 | 2016-03-16 | 點閱數: 1096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5年3月7日總處給字第1050034457號書函辦理。

二、查南山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南山人壽)前經本總處公開徵選,獲選承作旨揭保險業務,辦 理期間自104年4月1日至106年3月31日止,為期2年,其中第1年度保險期間將於本(105)年3月31日屆期。為維護在保者之保險權益,爰請轉知所屬提醒上開屆期訊息。又目前南山人壽就本保險專案部分,提供相關宣導說明及文件收送等服務,各機關如有相關需求,請逕洽該公司瞭解,洽詢電話: 0800-020-0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