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花蓮縣政府 函 |
| 地址:9702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林鈺容 電話:8462860#222 電子信箱:acact1016@hlc.edu.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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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花蓮縣立自強國民中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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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4年10月9日 |
| 發文字號: | 府教學字第1140200756號 |
| 速別: | 普通件 |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 附件: | 實施計畫 (376550000A_1140200756_ATTACH1.pdf) |
| 主旨: | 請貴校派員參加本府委請吉安國中辦理「114年度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計畫」特殊族群的生涯輔導與案例分析研習(共2場),詳如說明,請查照。 |
| 說明: |
| 一、 | 依據教育部114年度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作業計畫暨地方政府及各級學校辦理事項工作手冊。 |
| 二、 | 旨揭計畫協助教師認識情緒行為障礙的類別與行為脈絡,並強化教師在面對學生情緒或行為問題時,能夠進行適切的班級輔導及二級輔導處遇,同時融入生涯輔導的推動。 |
| 三、 | 辦理日期及參加對象: |
| (一) | 114年11月6日(四),導師及學務教師場,供國中小班級導師及學務處室教師報名,名額40人。(研習代碼:5290541) |
| (二) | 114年11月7日(五),輔導教師場,供國中小專兼任輔導教師與輔導相關教師報名,國中各校至少需派一人參加,名額40人。(研習代碼:5290540) |
| 四、 | 研習地點:吉安國中行政大樓3樓會議室。 |
| 五、 | 報名方式:請於研習日前逕全國教師進修網(https://www3.inservice.edu.tw/)完成報名手續。 |
| 六、 | 請學校核予出席人員公(差)假登記,所需差旅費及代課鐘點費由學校相關經費項下支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