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動收件截止日期為106年2 月28日
1. 報名資格:以教師與學生組成團隊(以 10 人為限)代表學校參與,每校 上限 2 件作品。
2. 主題及組別: (1) 主題:以「視力保健」為主軸,內容可包涵近視疾病易失明、規 律用眼 3010、下課淨空戶外活動 120、定期就醫控度防盲等護眼 措施。 (2) 組別:分別國小組、國中組、高中職組共計三個組別。
3. 作品規範: (1) 請各組以「創意 Video」光碟形式,以短片方式呈現,短片檔案 2 格式為 MP4。每部作品以 5-8 分鐘為限,不足或超過的影片評選單 位有權斟酌扣分。 (2) 類型、風格不限,任何形式皆可發揮,歡迎參賽。
4. 競賽辦法: (1) 初審:由各縣市教育局處自行辦理,各縣市鼓勵 105 學年度視力 保健推動校群學校踴躍參與,各縣市各組至少推薦 1 件進入複審, 多件者請自行排序。 (2) 複審:由承辦單位聘請專家學者及實務工作者籌組評審會。 (3) 評分標準: 評分項目 比重 項目內容 1. 主題適切性 35 分 配合主題,短劇內容正確性是否合宜,是否融入 生活技能應用。 2. 創新及組織表現 35 分 內容豐富、創新活潑、結構完整。 3. 表達及反應 25 分 發音及咬字清晰標準,不限使用國語,表達自 然、不做作。是否有中文字幕。 4. 時間控制 5 分 5-8 分鐘為限,超過或不足酌予扣分。
5. 獎勵方式: (1) 各組取前三名各乙名與佳作兩名。得獎者給予獎品與獎狀,獎品: 第一名 5000 元等值禮卷、第二名 3000 元等值禮卷、第三名 2000 元等值禮卷、佳作 1000 元等值禮卷。 (2) 成績公布與頒獎:106 年 5 月 31 日由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發 文並公告,頒獎典禮時間將於評選結果公告後,另行通知。
6. 繳交規定及審查須知:繳交書面資料及光碟資料內容如下: (1) 初審時間:依各縣市教育局規定時間辦理。 (2) 複審時間:縣市推薦績優創意短片,資料繳交日期 106 年 02 月 28 日截止,以郵戳為憑。 (3) 收件地點及聯絡人: 聯絡人:陳明安先生 電話:(07)7317123 分機 2803 地址:833 高雄市鳥松區大埤路 123 號 高雄長庚紀念醫院復健大樓二樓眼科近視防治中心 (4) 收件項目:作品繳交書面資料依序如下表,投稿所有資料請勿裝 訂,以長尾夾或迴紋針固定後放入信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