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花蓮縣政府114年2月21日府人福字第1140030679A號函辦理。
二、111年至114年全國公教員工及其親屬長期照顧保險方案,由國泰人壽公司依約承作至114年2月21日24時止,經人事總處辦理公開徵選該保險承作保險公司,由該公司獲選賡續承作並提供「倍心守護公教團體長期照顧健康保險」及「倍心守護公教長期照顧終身健康保險」等2方案,辦理期間自114年2月22日0時起至117年2月21日24時止,為期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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