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花蓮縣政府 函 |
| 地址:9702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張志剛 電話:03-8462860#230 電子信箱:me_sifo@hlc.edu.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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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花蓮縣立自強國民中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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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4年2月14日 |
| 發文字號: | 府教學字第1140031271號 |
| 速別: | 普通件 |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 附件: | 花蓮縣114年度友善校園學生事務全縣輔導基礎知能研習計畫 (376550000A_1140031271_ATTACH1.pdf) |
| 主旨: | 本府委請自強國中承辦「花蓮縣114年度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計畫-基礎輔導知能研習」,請貴校轉知並鼓勵所屬教師踴躍參加,請查照。 |
| 說明: |
| 一、 | 依據教育部114年度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作業計畫暨地方政府及各級學校辦理事項工作手冊。 |
| 二、 | 課程內容:詳如附件。 |
| 三、 | 辦理日期:3月21日(星期五)至3月23日(星期日)。 |
| 四、 | 辦理地點:自強國中。 |
| 五、 | 參加人員:對工作坊主題有興趣之教師,以30人為上限。 |
| 六、 | 報名時間:114.02.17-114.03.16至全國教師進修網完成報名(課程代碼49233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