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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林慧貞 - 課程教學組 | 2016-11-17 | 點閱數: 951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105年11月10日臺教師(三)字第1050157644號函辦理。
二、 為鼓勵國中教師規劃轉化理論於實踐,彰顯學習主體、確保核心素養、導引課程連貫統整、活化教學現場與教學評量,融入各學習領域教學,培養創新教學之思考與技巧,爰辦理旨揭教案徵選活動。
三、 旨揭徵選計畫重點說明如下(詳如附件1):
(一) 報名資料、組別及參賽人數:
1、 報名資格:國中或完全中學國中部編制內現職專任合格教師、代理教師或教育實習生 (教育實習生需與實習學校實習輔導教師合作參賽)。
2、 甄選組別:語文(國文科)、語文(英文科)、數學、自然與生活科技、社會、藝術與人文、綜合活動及健康與體育領域等8組,並新增「跨領域」組別。
3、 參賽人數:為鼓勵團隊參賽,各組徵選作品每件參與人數需為3-4人,以參加1件(含)為限,且同一作品不受理跨組參賽。
4、 活動報名時間及收件地點:自即日起至106年1月12日止,請逕至線上報名網址(http://12years.ncue.edu.tw)報名(操作說明,如附件2),並依計畫規定備妥參賽資料依限寄至「彰化縣立彰興國中教務處」收(地址:50058彰化市埔西街107號),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5、 評選標準:教學目標明確性、教學設計適切性、教學評量多元化、教學策略有效性及教學媒材與回饋等。
(二) 各組擇優獎勵(入選件數得視收件數量之比例,由評審委員會議決議增減之):
1、 特優:各3件,請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建議學校核敘記功1次,每人獎狀1張;每件核實核予稿費每千字新臺幣(以下同)1,200元,最高以1萬字計算。
2、 優選:各5件,請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建議學校核敘嘉獎2次,每人獎狀1張;每件核實核予稿費每千字1,000元,最高以1萬字計算。
3、 佳作:各2件,請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建議學校核敘嘉獎1次,每人獎狀1張。
四、 倘有相關疑義請逕洽本案承辦人李羽婷老師(聯絡方式:04-7110743轉200、204,email:exgfive@hotmail.com)、徐鈺茹小姐(聯絡方式: 04-7232105轉2015、email:12year.education@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