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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 楊雅如 - 人事室 | 2024-02-16 | 點閱數: 76
  • 依據花蓮縣政府113年1月26日府人訓字第1130019980號函辦理。
  • 依據教育部一百 年五月十七日臺 人 ( 二 ) 字 第 一 OOOO 八一一六 八號函,學生於寒暑假期間因毋須到校上課,爰教師配合得不必到校;復查教師請假規則第十二條第三項規定略以,返校服務、研究及進修等活動之實施,教師無法配合參與時,應依規定辦理請假手續,故寒暑假非等同例假日,故若非於例假日或放假日到校,自不得補休, 故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