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花蓮縣政府113年2月5日府人企字第1130024730B 號辦 理。
二、本次員額配置表修正重點如下:
(一)縣府主計處原「審核科」更名為「決算科」及「帳務科」 更名為「基金科」,爰配合修正員額配置表。
(二)修正後,縣府員額數維持538人不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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