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花蓮縣政府113年1月5日府人訓字第1130002298A 號函 辦理。
二、為順利推動獎勵令電子化措施,鼓勵所屬同仁踴躍至MyData 獎勵令查詢系統點選「同 意」記一大功以下獎勵令以線上檢視。又為避免經由系統寄送之獎勵令電子郵件通知遭誤認為社交工程演練信件,如有記一大功以下獎勵令經權責機關核定後,系統將自動寄發電子郵件通知,通知信之寄件者為「 MYDATA@dgpa.gov.tw」,信件主旨為「(核定機關)(核 定日期)個人獎勵令通知信(非社交工程演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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