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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習 陳奕晴 - 教務處 | 2023-11-17 | 點閱數: 75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2113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20154261號、行政院111715日院臺文字第 1110021377號函核定之「國家語言整體發展方案(111-115 年)」暨國教署1121025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20143671號函辦理。

二、為協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完備閩東語文師資及課程與教學資源,以落實本土語言及文化發展,爰規劃辦理旨揭計畫,本次研習採融入式活動課程設計,安排參與培訓教師於連江縣實施連續一週之實體沉浸式課程,協助教師於生活情境熟悉閩東語言運用,深化閩東語文教學知能與實務運用能力,俾提供學生專業閩東語文授課師資。

三、研習資訊摘要如下:

()研習對象:各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具合格教師證,含聘期3個月以上之長期代理教師,以下稱教師)。

()薦派名單:請貴校於1121123日(星期四)前,將具備閩東語基礎對話能力教師之薦派名單函送本府。(附件3本表請核章後,將彩色掃描PDF及可編輯檔案以電子郵件傳送至承辦人信箱,免備文)【請校內有意願之教師於11/21前告知教學組

()審核條件依序錄取20名、備取5名:

1、學校薦派教師:請有閩東語師資需求學校薦派教師(具備閩東語基礎對話能力,且有教授閩東語文課程意願優先)參與。

2、開放教師自由報名:視薦派錄取結果,倘有餘裕名額將於113329(星期五)前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網開放各國民小學、國民中學及高級中等學校教師自行報名,不另發文通知。

()審核作業:

1、第一階段審核通知:依限函送薦派名單,經連江縣政府審核後,本府將審核結果函知以電子郵件(薦派名單填復電子信箱)通知個別教師。

2、第二階段錄取通知:

()非任職於連江縣轄內學校之教師,取得審核通過電子郵件後,請於113131日前(星期三),檢附113628日至78日間於連江縣(南竿)之住宿訂 購證明資料(收據或已繳納訂金證明),據以確認錄取資格。

()因研習餐點及行程安排需事前採購,為確定報名人數,俾使研習資源妥善運用,未完成住宿訂購者,不予錄取;後續國教署將另案補助完整參與研習者,其研習期間住宿費及交通往返費用。

()研習課程:

1、研習課程形式及日期:

()線上課程:113622(星期六),共計3小時。

()實體課程:113630(星期日)起至75(星期五)止,共639小時研習課程 (含閩東語文專門課程、語言能力課程及文化體驗課程)

()11372日及74日為全戶外課程,請教師自行準備遮陽帽或傘、防曬外套、墨鏡及飲用水,以免曬傷、中暑。

2、認證測驗日期:

()11375(星期五):筆試40分鐘;聽力20分鐘。

()11376(星期六):口試5分鐘;試教10分鐘。

3、課程地點:除線上課程以遠距方式進行外,其餘實體課程及認證測驗,皆於連江縣介壽國民中小學(連江縣南竿鄉介壽村13)辦理;課程及測驗期間,每日早上845分交通車準時於介壽村老人活動中心前發車,請教師務必準時抵達。

四、檢附培訓計畫及薦派名單-空白表格各1份供參。研習相關事宜聯繫詢問,請洽黃姝綺小姐,電話:0836-22135#18;或電子郵件信箱:cydy80407@mail.ncyu.edu.tw。相關公()假由學校依本權責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