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105年度流感疫苗校園接種計畫,校內教職員工有意願於校園施打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本校施打日期為11/9上午)
一、50歲以上成人(民國55年以前出生)。
二、具有潛在疾病,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
(一)高風險慢性病患,經醫師評估符合或具有曾因糖尿病、慢性肝病(含肝硬化)、心、肺、血管疾病(不含單純高血壓)、 腎臟及免疫低下(HIV感染者)等疾病門、住診紀錄者,或BMI≧30者。(BMI可至本校健康中心測量)
(二)罕見疾病患者(健保卡內具註記或持相關證明文件者)
(三)重大傷病(健保卡內具註記或領有重大傷病證明紙卡者)。
三、孕婦及產後6個月內婦女。
※符合校園接種條件並有意願施打者,請洽健康中心領取「流感疫苗接種意願書」。
※其他有關流感疫苗的詳細資訊請由附件下載後自行參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