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lider image 161
  • slider image 162
  • slider image 163
  • slider image 164
:::
公告 林慧貞 - 學務處 | 2022-10-07 | 點閱數: 479

教育部宣布自111年10月13日起,調整校園防疫措施,全國各級學校教職員工及學生於「自主防疫期間」在符合有2日內快篩陰性結果,可到校上課、上班。幼兒園、補習班及課後照顧中心比照辦理。自主防疫期間若有症狀,則不到校(班)上課、上班。

各級學校教職員工及學生因同住家人確診或同寢室室友確診,依現行指揮中心防疫政策須採行居家隔離、自主防疫措施,教育部配合現行指揮中心防疫政策,調整校園防疫措施,將自111年10月13日起自主防疫期間,得在符合一定條件下,可到校上課、上班,說明如下:

(一)自主防疫期間,如有症狀,不到校(班)上課、上班。
(二)自主防疫期間,如無症狀,且有兩日內快篩陰性結果,可到校(班)上課、上班。
(三)居家隔離期間,不到校(班)上課、上班。

教育部進一步說明,有關居家隔離及自主防疫期間的認定方式及檢測措施,係依指揮中心111年5月19日訂定「居家隔離及自主防疫指引」,所謂自主防疫期間,如無症狀,且有兩日內快篩陰性結果,係指如10/13有發生同住家人確診或同寢室室友確診時,如無症狀,10/14欲到校(班)上課、上班,需有10/13或10/14快篩陰性檢驗結果。

此外,教職員工及學生如於111年10月13日前已開始居家隔離、自主防疫措施者,於10月13日起亦同步可適用調整後措施。未提供相片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