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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導 里稏爾‧紀達爾 - 學務處 | 2022-08-26 | 點閱數: 418
「微型電動二輪車」之正確安全使用:
(一) 為了確保電動自行車的交通安全,交通部修訂了《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電動自行車將正式納管,並更名為「微型電動二輪車」,經檢測及型式審驗合格黏貼審驗合格標章,並登記、領用、懸掛牌照即投保強制車險使得上路。
(二) 違反以下規定者將依規處罰:
1、 未經核准擅自變更裝置。
2、 未滿14歲騎乘者。
3、 微型電動二輪車或個人行動器具租賃業者,未依規定租借者。
(三) 騎乘微型電動二輪車也要遵守交通規則,配戴安全帽及禮讓行人,不可超速、不可載人、不可酒駕、不可騎乘於人行道與自行車道及遵守機慢車相關道安規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