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型電動二輪車」之正確安全使用: |
(一) | 為了確保電動自行車的交通安全,交通部修訂了《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電動自行車將正式納管,並更名為「微型電動二輪車」,經檢測及型式審驗合格黏貼審驗合格標章,並登記、領用、懸掛牌照即投保強制車險使得上路。 |
(二) | 違反以下規定者將依規處罰: |
1、 | 未經核准擅自變更裝置。 |
2、 | 未滿14歲騎乘者。 |
3、 | 微型電動二輪車或個人行動器具租賃業者,未依規定租借者。 |
(三) | 騎乘微型電動二輪車也要遵守交通規則,配戴安全帽及禮讓行人,不可超速、不可載人、不可酒駕、不可騎乘於人行道與自行車道及遵守機慢車相關道安規範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