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花蓮縣政府111年8月5日府人任字第1110155619B號函辦理。
為強化本縣公教人員參與國家考試監場能力,本校正式公教人員如有意願擔任國家考試監場人員,請於111年8月10日中午12點前告知人事室,由人事室造冊「國家考試監場人員工作講習」參訓名單,簽陳校長核定。
名額限1至3人。
目前預計調訓日期為111年10月中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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