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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導 里稏爾‧紀達爾 - 學務處 | 2022-03-10 | 點閱數: 382
主旨: 函轉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辦理高中職學生對電子煙認知、態度與行為之電子煙危害認知焦點團體訪談報告1份,請各校多加參考運用。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年3月7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10014909號函辦理。
二、 檢送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辦理電子煙危害認知焦點團體訪談報告1份,提供學校於菸害防制教育宣導時參考運用,並請學校加強宣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