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lider image 161
  • slider image 162
  • slider image 163
  • slider image 164
:::
公告 楊千慧 - 人事室 | 2022-01-12 | 點閱數: 281
  • 依據花蓮縣政府111年1月11日府教終字第1110007826號函辦理。
  • 選拔表揚對象為公私立學校已退休或離職之非現職校長、教師及軍訓教官。
  • 推薦條件,應具有下列事蹟之一:
    1. 投入教育之志願服務相關工作,著有具體績效,足為典範。
    2. 投入學生輔導之志願服務相關工作,著有具體績效,足為典範。
  • 其餘詳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