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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楊千慧 - 人事室 | 2022-01-12 | 點閱數: 448
  • 依據花蓮縣政府111年1月11日府教終字第1110007826號函辦理。
  • 選拔表揚對象為公私立學校已退休或離職之非現職校長、教師及軍訓教官。
  • 推薦條件,應具有下列事蹟之一:
    1. 投入教育之志願服務相關工作,著有具體績效,足為典範。
    2. 投入學生輔導之志願服務相關工作,著有具體績效,足為典範。
  • 其餘詳如附件。
  • 376550000A_1110007826_ATTACH1.pdf
    1) 376550000A_1110007826_ATTACH1.pdf
  • 376550000A_1110007826_ATTACH2.odt
    2) 376550000A_1110007826_ATTACH2.odt
  • 376550000A_1110007826_ATTACH3.o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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