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活動目的:藉由公開徵選競賽方式,選出「2021-2022花蓮太平洋觀光節」演唱會在地表演團體,提供優秀表演者
嶄露頭角的舞台,藉以培植花蓮在地表演人才,並發掘具潛力之表演新秀。
二、 參加對象:每組表演人數須達5人以上,全員須年滿13歲以上,團體之表演人員須有1/2以上設籍花蓮縣,且每人限
報1組(不得跨組或重複報名)。
三、 比賽獎項:
(一) 太平洋之星:3組,可成為「2021-2022花蓮太平洋觀光節」演唱會活動正式演出團體,每組獲得獎金暨演出費用新臺幣15萬元。
(二) 超人氣之星:15組,可成為「2021-2022花蓮太平洋觀光節」演唱會活動暖場演出團體,每組獲得獎金暨演出費用新臺幣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