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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楊千慧 - 人事室 | 2021-09-24 | 點閱數: 495
  • 依據花蓮縣政府110年9月24日府教學字第1100191899號函辦理。
  • 本案修正重點如下:
    1. 參考「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施行法」第八條規定 增訂任一性別委員人數之最低限制。(第3點)
    2. 配合教育現場實務運作狀況,朝向儲備主任的概念放寬校長推薦人數。(第4點)
  • 花蓮縣縣立國民中小學主任甄選儲訓任用實施要點.pdf
    1) 花蓮縣縣立國民中小學主任甄選儲訓任用實施要點.pdf
  • 實施要點修正草案對照表.pdf
    2) 實施要點修正草案對照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