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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方信斌 - 輔導處 | 2021-06-22 | 點閱數: 372

(一)發放對象:
1、本補貼發放對象,為有下列孩童之家庭:
(1)截至110年5月31日,年齡滿2歲至入國民小學前之幼兒。
(2)109學年度國民小學階段之學齡孩童。
(3)109學年度就讀國民中學、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及五年制專科學校前三年之身心障礙學生。

  前款身心障礙學生,指符合下列規定之一者:
(1)110年5月31日前依特殊教育法規定,經各級主管機關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鑑定為身心障礙
之學生,並於教育部特殊教育通報網完成通報者。
(2)110年5月31日前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規定,領有身心障礙證明之學生。
 

(二)補貼金額:依每家庭中孩童人數,每人新臺幣1萬元。


(三)領取期程:第一階段自110年6月15日起至110年9月30日止;第二階段教育部將另予公告。


(四)領取方式:由教育部透過戶政、健保資料、學籍系統及教育部特殊教育通報網等資料,檢核資格。

 

請家長自行上網申請,本校僅協助轉發補助訊息,請家長特別留意。

如果家長遇到符合資格卻無法申請的狀況,可以自行撥打電話詢問:

1.國教署王勛民科長:04-370-61210    

2.防疫補貼客服專線:0809-098-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