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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楊千慧 - 人事室 | 2020-07-16 | 點閱數: 506

 

  1. 依據花蓮縣政府109年7月16日府人福字第1090135803號函辦理。
  2. 查富邦產險為依「保險業招攬及核保理賠辦法」第6條與第7條,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8年12月4日金管保壽字第1080436925號函等規定,強化消費者權益保障事項,爰新增業務員報告書問項及警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