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lider image 161
  • slider image 162
  • slider image 163
  • slider image 164
:::
緊急 楊千慧 - 人事室 | 2020-04-07 | 點閱數: 679

 

  1. 依據花蓮縣政府109年4月7日府人訓字第1090064345A號函辦理。
  2. 清明連假民眾南來北往互動頻繁,且部分觀光景點人潮密集,為確保機關、學校防疫安全,請各機關、學校主動瞭解同仁於清明連假是否有前往觀光景點或人潮壅擠場所,提醒同仁如有身體不適請即就醫,另如曾至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以下簡稱疫情指揮中心)公布之11個人潮區,請自主健康管理14天,並務必配戴口罩,以利機關業務穩定運作。
  3. 疫情指揮中心公布之11個人潮區如下:阿里山森林遊樂區、花蓮東大門夜市、嘉義文化路、台南關子嶺、虎頭埤、烏山頭水庫、湖境度假會館等埤塘風景區、高雄興達港、旗山老街、雲林北港朝天宮、屏東縣南州鄉以南(含墾丁觀光景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