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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楊千慧 - 人事室 | 2020-03-31 | 點閱數: 493

 

  1. 依據花蓮縣政府109年3月31日府人福字第1090060072號函辦理。
  2. 旨揭住宅貸款利率,係按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2年期定儲機動利率加年息0.042%計算機動調整。
  3. 查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2年期定儲機動利率自109年3月25日起由原年息1.095%調整為年息0.845%,旨揭住宅貸款利率隨同調整,由原年息1.137%調整為0.887%。
  4. 中央公教人員購置住宅貸款,其中未貼補差額利息部分之利率由1.995%調整為1.745%(即0.84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