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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林慧貞 - 學務處 | 2020-02-25 | 點閱數: 995

   因應新型冠狀病毒疫,請全體師生特別留意下列事項,共同落實防疫!

  1. 不論在家、外出與學校,請勤洗手。

  2. 注意呼吸道衛生及咳嗽禮節。

  3. 宣導「生病應在家休養,以避免傳染他人」之正確防疫觀念。

  4. 進教室請開門窗,保持教室空氣流通。

  5. 學生上學前,家長應落實學生在家健康管理:每日上學前請家長主動關心子女身體健康並量測體溫,遇有發燒(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表示:耳溫≧38C;額溫≧37.5C者,須以耳溫再確認)、咳嗽或非過敏性流鼻水等呼吸道症狀,主動告知導師或學務處,請儘速就醫並在家休息,學校不會將其列入出缺席紀錄。

  6. 入校園量體溫,每日於9:25前完成各班體溫紀錄表。除健康中心外,各導師辦公室亦備有額(耳)溫槍,供學生需要時使用,若當日測量體溫異常(>37.5)時,請體溫異常學生至健康中心複量體溫。

  7. 出現類流感症狀,如咳嗽、流鼻水...等,請務必戴口罩。(口罩須自備)

  8. 其餘無症狀者,自主決定戴口罩與否(口罩須自備)

  9. 家長、訪客、洽公者等,皆須配合訪客登記與體溫量測,若進入校園教學區,務必戴上口罩。防疫期間禁止校友返校以及家長進入校園接送小孩。

  10. 教育部停課標準:

  1. 一個班有1位師生被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列為確定病例,該班停課。

  2. 一所學校有2位以上師生被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列為確定病例,該校停課。

  3. 一個鄉鎮市區有3分之1學校全校停課,該鄉鎮市區停課。

  1. 本建議及措施將依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布相關之防疫建議與教育部相關公告,隨時調整並發布相關防疫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