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旨: | 轉知國立臺北教育大學辦理「教室教學的春天-分組合作學習初階培訓工作坊」 | 
| 說明: | 
| 一、 | 依據國立臺北教育大學108年10月9日北教大課傳字第1080420117號函辦理。 | 
| 二、 | 「分組合作學習」有助於提生學生學習成就、增進學生之學生動機、發展合作及溝通技巧、增進學生自尊及促進族群融合、有助於適性發展,是一項具備多項功效的教學策略。為使教師瞭解如何規劃與設計分組合作學習,如何判斷選用適合的合作學習模式,如何教導合作技巧,以及如何評估實施成效,教育部國民學前教育署爰規劃辦理旨揭工作坊。 | 
| 三、 | 本計畫依「報名身份」先後順序錄取至額滿為止,其參與對象如下: | 
| (一) | 獲選本計畫108學年度「分組合作學習深耕學校」之校長、教務主任及計畫內實施教師「務必參加」。(若已參加本單位於101學年度~107學年度辦理之「專業培訓工作坊」,得不用參與本次初階專業培訓工作坊) | 
| (二) | 獲選本計畫108學年度「分組合作學習夥伴學校」之計畫內實施教師「務必參加」。(若已參加本單位於101學年度~107學年度辦理之「專業培訓工作坊」,得不用參與本次初階專業培訓工作坊) | 
| (三) |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含國小、國中與高中職)教師結伴參加。 | 
| 四、 | 工作坊期程與地點: | 
| (一) | 北區:108年10月19日(六)-10月20日(日),國立臺北教育大學(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二段134號)。 | 
| (二) | 中區:108年11月02日(六)-11月03日(日),臺中市立崇倫國民中學(臺中市南區忠明南路653號)。 | 
| (三) | 南區:108年10月26日(六)-10月27日(日),暫定高雄市(以分組合作學習網站公告為主)。 | 
| 五、 | 檢附旨揭工作坊計畫書供參,詳如附件。 | 
| 六、 | 敬請各位師長逕上本計畫分組合作學習網站(https://cirn.moe.edu.tw/Cooperation)報名。網路報名後需等待管理者審核通過,方可參加。 | 
| 七、 | 若有相關問題請洽國立臺北教育大學何佳雯小姐,聯絡電話:02-2732-1104#822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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