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本縣108學年度國民教育輔導團團員甄選遴聘作業業已展開,計有國語文學習領域等23個輔導團(含國中小共19個學習領域輔導團及4個議題輔導團),請符合資格教師踴躍提出申請,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花蓮縣國民教育輔導團設置及作業要點辦理。 |
二、 | 相關遴選事項說明如下: |
(一) | 新任及續任團員請分別填寫不同遴選表,旨揭表件請務必經過單位主管及校長核章;108學年度續任輔導員請務必送件,未送件之輔導員108學年度將不予續聘。 |
(二) | 申請日期自即日起至108年7月4日止,欲續任之團員請填妥遴選表,經各團行政秘書彙整後,於108年7月5日前統一將核章後紙本送課程教學科承辦人申維倪老師;新任輔導員請將核章後表件逕送課程科承辦人。 |
三、 | 隨函檢附花蓮縣國民教育輔導團設置要點及花蓮縣108學年度國民教育輔導團團員遴選報名表各1份供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