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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林慧貞 - 特教組 | 2019-05-09 | 點閱數: 713

一、依據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08年5月8日北市教特字第1083042795號函辦理。
二、臺北市108學年度第1學期高級中等學校綜合職能班二年級缺額共計15名,說明如下:
(一)內湖高工(門市服務科): 1名(智能障礙)。
(二)內湖高工(汽車美容科): 2名(智能障礙)。
(三)松山家商(門市服務科): 3名(智能障礙)。
(四)惇敘工商(門市服務科): 4名(智能障礙)。
(五)稻江護家(門市服務科): 4名(智能障礙); 1名(自閉症)。
三、申請方式摘要如下:(詳見本案計畫)
(一)申請資格:符合下列資格之一,由學校特殊教育團隊評估,並經校內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審議,始得提出申請。
1、現就讀臺北市公私立高級中等學校綜合職能班或特殊教育學校技術型高中部一年級之學生。
2、現就讀外縣市高級中等學校綜合職能班或特殊教育學校技術型高中部一年級且設籍臺北市並有實際居住事實之學生。
(二)繳交申請資料
1、就讀臺北市學生:請學生家長及學校備齊資料,由學校彙整並先自行完成檢核後,於108年5月24(星期五)前掛號郵寄(郵戳為憑)或親送至臺北市立啟智學校北區特教資源中心(地址:11148臺北市士林區忠誠路二段207巷3號)。
2、就讀外縣市綜合職能班或特殊教育學校學生:請學校先行函文所屬教育主管機關同意後,併同同意公文及申請表件,於108年5月24(星期五)前掛號郵寄(郵戳為憑)申請資料至臺北市北區特教資源中心。
四、旨揭轉安置結果於108年6月19日(星期三)公告於臺北市政府教育局(http://www.doe.gov.taipei/)及臺北市立啟智學校北區特教資源中心(http://nse.tpmr.tp.edu.tw/xoops25/)網站。
五、本案倘有相關疑義,請洽臺北市北區特教資源中心顏盈甄老師,聯絡電話(02)28749117分機1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