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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內 林燕玉 - 人事室 | 2018-09-11 | 點閱數: 674

一、依據本校107829日校務會議票選結果辦理。

二、設委員13

當然委員:校長唐惠珠、家長會代表、教師會代表(蔡秀枝未兼行政

票選委員:張立之主任許學文主任楊季桓組長蔡長庭組長溫之靖未兼行政)、馮吉迪未兼行政劉美宜未兼行政莊翠霞未兼行政)、鄭熏瑜未兼行政)、高士浩未兼行政

備註:1.委員中未兼行政之教師不得少於委員總額之二分之一(即7人,若少於7人則由兼行政之教師票數最低者減列並由未兼行政之教師得票數高者依序遞補)。

2.任一性別委員應占委員總數三分之一以上(即5人,任一別委員少於5人則由超過之性別委員票數最低者減列,由不足數之性別委員得票數高者依序遞補)。】

三、請點閱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