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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 鄭熏瑜 - 課程教學組 | 2017-11-20 | 點閱數: 857

一、依據:106學年度課程與教學輔導組-人權教育議題輔導群業務實施計畫。

二、目的:

  • 鼓勵教師分享人權教育議題融入學習領域之相關教材,推動學校關注人權教育風氣。
  • 彙集校園人權教育議題融入教學之優良作品與班級經營案例作品,提供各校教學經驗分享。
  • 配合12年國教素養導向的課程教學模式發展,提供人權教育融入式教學示例。

三、辦理單位:

  • 主辦單位: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 承辦單位:人權教育議題輔導群

四、參加對象:全國各縣市之國中小教師(含實習老師),分為國中教師組及國小教師組。

五、作品規範:

  • 以人權教育教學內容為主軸,設計融入各學習領域之教案,教學時間至少一節課。
  • 須參考教案撰寫格式(附件1)製作教案。
  • 以A4紙張直式橫書,由左至右打字,並以中文MS-Word2003以上版本編寫,不接受PDF檔,內頁文字以12pt標楷體、標點符號以全形字、行距採固定行高20pt、邊界(上下2cm,左右2cm),篇幅以8000字為限(不含試教成果、參考資料及附錄)。
  • 文稿須以電腦打字列印,一式四份。
  • 為響應節能減碳政策,教案設計資料請用訂書針裝訂即可(請勿膠裝)。
  • 一件教案之參賽教師最多3人。

六、收件時間:107年3月15日止,以郵戳為憑。請將書面資料一式四份逕寄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公民教育與活動領導學系(106臺北市和平東路一段162號),註明:人權教案徵選。聯絡人:張雅棋小姐,電話:02-77341870,並將教案電子檔同時寄至電子信箱hrights1210@gmail.com

七、成績公告:暫訂於107年5月11日,於人權小樹網站公告。

八、成果觀摩:預定於106學年度人權教育議題輔導群年度研討會(107年6月1日)邀請發表與分享。

九、獎勵:

(一)  特優作品,每位作者頒發獎狀乙張,薦請縣市政府核予小功乙次,依字數酌付撰稿費(1000元/千字) (依據「教育部補助及委辦計畫經費編列基準表」辦理)。

(二)  優等作品,每位作者頒發獎狀乙張,薦請縣市政府核予嘉獎兩次,依字數酌付撰稿費(900元/千字) (依據「教育部補助及委辦計畫經費編列基準表」辦理)。

(三)  佳作作品,每位作者頒發獎狀乙張,薦請縣市政府核予嘉獎乙次,依字數酌付撰稿費(800元/千字) (依據「教育部補助及委辦計畫經費編列基準表」辦理)。

(四)撰稿費之字數計算不含試教成果、參考資料及附錄。

十、評選方式:人權教育議題輔導群委員進行評審,教案評審標準如下表。

教案評審標準

佔分

完備性:學習目標明確,教學步驟清楚,教案內容完整。

40%

適切性:符合12年國教總綱核心素養,且精準掌握人權意涵與價值。

30%

創意性:具原創性和獨特性。

15%

推廣性:具實用性,方便提供更多及不同地區之師生使用。

15%

 

十一、預期效益:

  • 增進教師專業知能與素養,提升教師精進課程教學能力,落實人權教育成效。
  • 提升教師運用現有教材設計教學活動之能力,精進並活化教師教學。
  • 蒐集校園人權教育議題融入教學之優良作品與班級經營案例作品,推廣人權教育教學。

十二、本計畫經教育部人權教育議題輔導群會議討論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十三、參選作品以未曾發表者為限,參考資料應註明出處;若所引用之資料需徵得原作者同意,則請先行徵得原作者之同意。請勿侵害他人著作權,否則自負相關法律責任。

十四、參選作品恕不退稿,請自行存稿。獲獎人應填寫「著作權歸公眾領域同意書」,得獎作品公告於人權教育輔導團相關網站供教師參考。主辦單位為推廣之用,後續得刊登或印製相關印刷品,作者應無條件同意製作,並請配合提供稿件電子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