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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林燕玉 - 人事室 | 2016-02-24 | 點閱數: 1071

壹、 類科、缺額

代課教師:

1. 輔導活動科:1名【每名每週授課4節】。(聘期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05年6月30日止)。

 

貳、報名、甄選時間、地點:

一、報名時間及甄選時間:

    依據「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3條第5項,增列甄選作業得以「一次公告分次招考」方式辦理。詳如簡章附表

二、地點:花蓮縣立自強國中。

 

叁、簡章、報名表請自行下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