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lider image 161
  • slider image 162
  • slider image 163
  • slider image 164
:::
公告 林燕玉 - 人事室 | 2017-09-04 | 點閱數: 804

一、依據本校106年8月29日校務會議票選結果辦理。

二、設委員11人

當然委員:教務主任張立之、學務主任廖啟宏、輔導主任林慧貞、教師會代表(高士浩)、人事主任林燕玉

當選委員:徐彥哲、蔡長庭、溫之靖(未兼行政)、鄭熏瑜、蔡秀枝(未兼行政)、莊翠霞(未兼行政)。

【備註:

1.委員中每滿3人應有1人為未兼行政職務,排除教師會代表(即3人,若少於3人則由兼行政之教師票數最低者減列並由該得票數高者依序遞補。)

2.任一性別委員應占委員總數三分之一以上(即4人,任一別委員少於4人則由超過之性別委員票數最低者減列,由不足數之性別委員得票數高者依序遞補。)】

三、請點閱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