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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習 蘇聖雅 - 諮商組 | 2017-06-27 | 點閱數: 918

壹、依據

一、教育部106年度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作業計畫暨地方政府暨各級學校辦理事項工作手冊辦理。

貳、計畫目標:

  • 建置校園自我傷害三級預防機制。
  • 增進教師對於霸凌事件當事人處境之理解。
  • 培養教師主持和解會談之能力,避免因報復式處理導致學生長期心理創傷及自我傷害。

叁、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教育部。

二、主辦單位:花蓮縣政府。

  • 承辦單位:花蓮縣立宜昌國民中學。

肆、實施時間:自106年8月23日。

伍、實施對象:全縣國中小教師40

陸、實施地點:宜昌國中

*其餘詳情 請見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