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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林燕玉 - 人事室 | 2017-03-31 | 點閱數: 875

一、依據教育部106年3月28日臺教人(二)字第1060028075C號函辦理。

二、請點選附件詳閱。

  • 教師職前年資採計提敘辦法第3條第1項第5款所定曾任專科以上學校教師服務成績優良之認定基準令.pdf
    1) 教師職前年資採計提敘辦法第3條第1項第5款所定曾任專科以上學校教師服務成績優良之認定基準令.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