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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張立之 - 課程教學組 | 2017-03-07 | 點閱數: 925

選送期程與選送學校
1.期程:自107年7月至108年6月(暫定)
2.地點:美國東岸(EST時區)之公立高中(High school)-高中組或私立中學(Middle school)--國中組
報名時間:106年4月10日(星期一)起至106年4月21日(星期五)止(以郵戳為憑),逾時不予受理。
報名文件:相關報名文件請上花蓮縣政府(http://www.hl.gov.tw/bin/home.php)及教育處全球資訊網(http://www.hlc.edu.tw/)下載,一律採通訊報名,請雙掛號郵寄至花蓮縣立花崗國民中學(地址:97048花蓮市公園路40號,電話:03-8323924#210),請於信封上註明參加「花蓮縣政府公費留美計畫-高中組或國中組」。
選送對象:設籍於花蓮縣且至106年6月8日止,累計達10年以上之國、高中(職)學生
1.高中組:89年3月15日(含)以後、91年7月12日(含)以前出生者
2.國中組:91年7月13日(含)以後、93年9月1日(含)以前出生者

其餘相關報名資格及規定,請參閱附件之甄選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