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依據身心障礙者個人照顧服務辦法辦理。
本案服務說明:
(一)服務對象:設籍本縣15歲以上領有手冊(證明)之身心障礙者,具生活自理能力,且有意願、經評估能參與作業活動,每日持續4小時以上,每週至少20小時以上者。
(二)服務內容:提供身心障礙者生活自理、技藝陶冶、作業活動、社區適應及休閒活動等日間照顧及家庭支持性服務。
(三)服務時間:每週一至週五,每日8小時(視單位服務時間)。
(四)收費:每月繳交新臺幣3,000元整服務費用。
服務單位聯絡電話:
(一)財團法人台灣基督教門諾會:8321760轉分機305林社工。
(二)花蓮縣自閉症協會:8311353戴社工。
(三)財團法人天主教會花蓮教區私立安德啟智中心:888654、8861210林社工。
4.各作業所簡介請見附件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