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花蓮縣政府 函 |
| 地址:9702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林侑萱 電話:8462860#220 電子信箱:yuzuki831@hlc.edu.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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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花蓮縣立自強國民中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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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5年6月5日 |
| 發文字號: | 府教學字第1150107160號 |
| 速別: | 普通件 |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 附件: | 實施計畫 (376550000A_1150107160_ATTACH1.pdf) |
| 主旨: | 有關本縣太昌國小及新城國小共同辦理「115年善意溝通修復教育工作坊-初階《CRE班級經營》【花蓮場】研習」,詳如說明 ,請查照。 |
| 說明: |
| 一、 | 依據本府115年4月16日府教學字第1150072089號函暨花蓮縣115年度辦理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計畫辦理。 |
| 二、 | 研習資訊: |
| (一) | 辦理日期:115年7月8日(三)至7月10日(五),共三日。 |
| (二) | 辦理地點:花蓮縣太昌國民小學(973花蓮縣吉安鄉太昌村明義五街1號) |
| (三) | 參加人員:花蓮縣中小學教師60人(額滿為止)。 |
| (四) | 報名方式: 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課程代碼:5617558)。 |
| 三、 | 學員須全程參加,教師依實際簽到退記錄登載中小學教師研習時數,學員中途離席20分鐘以上者,視為缺席半日(每半日3小時計);非中小學教師者,不登載研習時數。 |
| 四、 | 凡全程參與者,始由善意溝通修復協會核發初階18小時研習證明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