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花蓮縣政府 函 |
| 地址:9702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羅盈茝 電話:03-8462860#230 電子信箱:meg970@hlc.edu.tw |
|
受文者:花蓮縣立自強國民中學
|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5年4月20日 |
| 發文字號: | 府教學字第1150075030號 |
| 速別: | 普通件 |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 附件: | 115年度學生輔導資源中心學校實施計畫、課程內容 (376550000A_1150075030_ATTACH1.pdf) |
| 主旨: | 本府委請自強國中承辦「花蓮縣115年度友善校園學生事務 與輔導工作計畫-基礎輔導知能研習」,請貴校轉知並鼓勵 所屬教師踴躍參加,請查照。 |
| 說明: |
| 一、 | 依據教育部115年度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作業計畫 辦理。 |
| 二、 | 本研習相關訊息略以: |
| (一) | 課程內容:詳如附件。 |
| (二) | 辦理日期:115年5月22日(星期五)。 |
| (三) | 辦理地點:自強國中。 |
| (四) | 參加人員:本縣各國中小輔導教師、輔導主任、輔導組長、社工人員、心理師及相關有興趣之教師,以30人為上限。 |
| (五) | 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15年5月20日(星期三)止。至全國教師進修網完成報名( 課程代碼5567484)。 |
| 三、 | 請學校核予參加人員公(差)假及課務排代。 |
| 四、 | 請各校轉知相關人員踴躍報名,並珍惜研習資源,完成報名後務必全程參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