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花蓮縣政府 函 |
| 地址:9702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羅盈茝 電話:03-8462860#230 電子信箱:meg970@hlc.edu.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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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花蓮縣立自強國民中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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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5年2月25日 |
| 發文字號: | 府教學字第1150035394號 |
| 速別: | 普通件 |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 附件: | 115年度學生輔導資源中心學校實施計畫公告用 (376550000A_1150035394_ATTACH1.pdf) |
| 主旨: | 檢送本縣115年度「學生輔導資源中心學校(國中)實施計畫」1份,請查照並依說明辦理。 |
| 說明: |
| 一、 | 依據教育部115年度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計畫辦理。 |
| 二、 | 旨揭計畫由本府主辦,花蓮縣立自強國民中學(學生輔導資源中心學校)承辦。 |
| 三、 | 旨揭計畫研習資訊業於本府處務公告125406號公告在案。 |
| 四、 | 請各校鼓勵所屬輔導教師及相關人員依公告內容踴躍參與。 |
| 五、 | 本案如有疑義,請洽花蓮縣立自強國民中學諮商組長蘇聖雅老師,電話:(03)857-5806分機4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