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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林裕翰 - 學務處 | 2024-11-18 | 點閱數: 22
  1. 依據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113年11月12日疾管疫字第1131200158號函及花蓮縣政府113年11月18日府教體字第1130226612號函辦理。
  2. 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表示承蒙參與學校自90年迄今鼎力支持學校傳染病監視作業運作,有效掌握校園學童傳染病流行情形,共同守護學童健康,並做為警訊發布及防疫政策制定之參考,特申謝忱。
  3. 經檢討現行作業問題,該署重新規劃旨揭作業方式,為撙節教育及衛生單位人力資源,研議自明年起取消學校自願參與通報方式,改以健保資料進行監測,轉知各校(包含傳染病監視通報參與學校)作業調整重點說明如下:
    1. 取消學校每週自願通報作業:請參與學校於113學年度第一學期結束日(明年1月20日)暨完成明年1月6日至1月10日資料通報後,無需再通報,惟為因應未來國內外重大疫情變化,該署另視需要指定監測項目及協請志願參與學校定期通報。
    2. 新版監測方式:自明年2月起該署改以運用健保門急診就診人次資料、腸病毒停課、輿情監控及該署傳染病通報系統(NIDRS)群聚事件等綜合性資料進行監測,監測對象仍為學齡族群;監測項目由原7項合併調整為6項。
    3. 有關學校傳染病群聚事件通報方式,請學校仍持續辦理,如發現學童疑似傳染病群聚時,請立即通知所轄縣市衛生局(所)。
    4. 請各縣市衛生局(所)接獲學校通知疑似傳染病群聚時,遵循「症狀監視及預警系統作業說明」(網址:https://gov.tw/ocm),評估通報校園傳染病群聚事件至NIDRS。
  4. 新監測作業實施後,監測結果改於疾管署官方網站公布,正式上線時間另行通知。
  5. 檢送新版「學校傳染病監視作業注意事項」請卓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