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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林慧貞 - 學務處 | 2024-01-30 | 點閱數: 76
一、 本簡章由「113學年度中等以上學校運動成績優良學生升學輔導委員會」第1次委員會議通過,並經教育部113年1月18日臺教授體字第1130002123號函核定,紙本簡章預定於113年3月上旬郵寄。
二、 報名程序經各校初審且完成核章後,連同考生應繳之各項表件個別裝袋及審查費用匯票(各校可依總額購買一張,收據請留存),另附貼足限時掛號回郵大型信封一個,詳填收件單位、收件人及通訊處,裝入大型信封,於報名申請截止日前(中華郵政郵戳為憑),以限時掛號郵寄至404臺中市北區雙十路一段16號,「113學年度中等以上學校運動成績優良學生升學輔導委員會」收;逾期未送者,不得申請補辦。
三、 最新消息及收件情形公布於https://lulu.ntus.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