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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張立之 - 教務處 | 2023-08-17 | 點閱數: 202
一、 依國教署112年8月11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20108117號函文辦理。
二、 為推動新課綱素養導向之課程與教學,以培育具備核心素養能力之學生,國教署規劃「112學年度中央課程與教學輔導諮詢教師團隊專案教師試辦計畫」,學校可申請112學年度中央輔導團專案教師到校陪伴(詳如附件說明)。
三、 旨案簡要說明如下:
(一) 受訪學校可於國教署「申請中央輔導團專案教師入校諮詢輔導平臺」登錄邀約之主題、時間與地點,每校每學期至多3次,每次至多2日;若為跨區聯合辦理,則計入主辦學校申請額度。
(二) 如同一時段有多校同時申請,以跨區聯合學校優先錄取,國教署得依學校區域性與需求性指派專案教師優先入校輔導。
(三) 另專案教師入校係屬深度陪伴性質,非以大型工作坊或研習活動為辦理方向,爰申請人數以20人以內為佳,超過30人原則上不予通過。
(四) 申請學校無須提供鐘點費與交通費,通過申請之學校應主動聯繫專案教師,討論課程安排細節,倘有交通不便之學校,請適時提供專案教師入校交通、膳宿協助。
(五) 倘審核通過後臨時取消邀約,學校須負擔專案教師已發生之車(機)票、住宿等因取消衍生之費用。
(六) 申請之學校於輔導活動結束後7日內完成回饋意見表,如未填寫,本計畫得不受理後續申請。
四、 專案教師112學年度上學期服務期程為112年8月30日至113年1月19日止,請學校可至「申請中央輔導團專案教師入校諮詢輔導平臺」(https://ctcs.cloud.ncnu.edu.tw/pages/login.aspx)填報簡易申請單,開放學校2梯次申請,日期如下,請學校配合旨揭說明事項辦理:
(一) 第一梯次:112年8月14日至112年8月21日止。
(二) 第二梯次:112年9月11日至112年9月18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