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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習 陳奕晴 - 教務處 | 2023-05-25 | 點閱數: 165

說明:

一、依據國教署112512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20056547號函辦理。

二、「臺灣手語」已定為國家語言,依「國家語言發展法」規定,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自111學年度起由國民小學、國民中學及高級中等學校一年級開始實施。為賡續培育臺灣手語師資,爰辦理本計畫。

三、請學校薦派具教師證書之現職正式教師參訓(對本培訓有興趣之普通班教師為佳),薦派優先順序如下:

()112學年度預計開設臺灣手語課程且未有合格臺灣手語教師之學校,建議每校薦派1名。

()未薦派教師參與第一、二期培訓之學校,請學校考量未來師資需求薦派教師參加。

()對本培訓有興趣之教師,由學校薦派參加。

四、報名方式:

()有意願且符合參訓對象之教師,請填具報名表並至網頁 (https://forms.gle/4knkY7D4bkBq5QRg9)填寫報名基本資料。

()由教師填具報名表,經學校核章後於5/31前派員逕送本府教育處特幼科承辦人彙整,可編輯之報名表件請至本府教育處處務公告(編號:100018)下載。

()公告錄取名單,於報名截止後,1週內公告培訓名單,公告於國立嘉義大學特殊教育教學研究中心首頁最新公告區(http://www.ncyu.edu.tw/cset/),並以電子郵件個別通知錄取與否。

五、培訓時間、地點及課程:預計1117月至1132月,實際授課時間另行公告。課程時數為108小時,其中初級臺灣手語課程安排於7月期間辦理,課程安排以每周1天,課程結束後,辦理初級臺灣手語課程評量,評量通過後,續上中級臺灣手語課程及學科課程。

六、參與本計畫之現職正式教師,請學校務必依錄取通知及本培訓之課表(含培訓後測驗)給予公(差)假。另,為鼓勵老師參與培訓,國教署將補助參訓教師排代課鐘點費。

七、本計畫申請課程抵免:針對已擁有證照(手語翻譯員等)或具手語能力或教學經驗之教師,如報名臺灣手語教師培訓及認證時,得申請課程抵免,其抵免方式將公告於國立嘉義大學特殊教育教學研究中心網站(網址:http://www. ncyu.edu.tw/cset/)。請在報名時一併申請(使用報名表單,網址:https://forms.gle/4knkY7D4bkBq5QRg9)

八、本計畫開班說明會訂於112616日(星期五)上午10 時,以線上會議方式辦理說明會(會議連結https://s-lteach-ncyu.webex.com/s-l-teach-ncyu-tc/j.php? MTID=me67b2d79747462d325163dad732635b9),請參訓教師依時參與說明會,恕不個別通知,若當日不克參加,說明會錄影資料將公告於國立嘉義大學特殊教育教學研究中 心網站(網址:http://www.ncyu.edu.tw/cset/)供參。

九、對培訓及認證事宜有疑問者,請洽國立嘉義大學(特殊教育教學研究中心),聯絡電話(05)2263411分機24302431243324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