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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導 蘇聖雅 - 輔導處 | 2023-01-17 | 點閱數: 130
花蓮縣政府 函

 

  地址:9702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陳香茹
電話:03-8462860#223
傳真:03-8462776
電子信箱:trshiang@hlc.edu.tw

 

受文者:花蓮縣立自強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2年1月6日
發文字號: 府教學字第1120004553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國教署函 (376550000A_1120004553_ATTACH1.pdf)

 

主旨: 檢送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委託國立臺中教育大學編纂《動物保護教育-同伴動物》電子書下載連結,請宣傳周知並於教學中運用,以宣導關懷動物及生命教育之理念,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2年1月5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20000856號函暨本府教育處處務公告編號92810續辦。
二、 依據動物保護法第4-1條規定「各級政府應普及動物倫理與動物保護法規相關之教育及學習,以提升國民動物保護知識,並落實於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綱中。」
三、 為落實動物保護法,發揚愛護動物,尊重生命之精神,以培養學生教養動物應有的責任與友善態度,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已於111年4月8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10039950A號函,公告旨揭電子書於該署官方網頁(https://www.k12ea.gov.tw/Tw/Common/DownloadDetail?filter=043F1AEB-690C-4F45-924E)開放下載,請宣傳周知並於教學中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