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
地址:9702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曾國竻 電話:8462860#237 電子信箱:max861225@hlc.edu.tw |
受文者:花蓮縣立自強國民中學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1年10月20日 |
發文字號: | 府教學字第1110209797B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研習計畫 (376550000A_1110209797B_ATTACH1.pdf) |
主旨: | 本府委請本縣性別平等教育議題輔導團承辦「全縣教師性別 平等教育增能研習 (北區場 )」,請貴校轉知並鼓勵所屬教師踴躍參加,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精進國民中學及國民小 學教師專業與課程品質作業要點暨本縣111學年度精進國民 中小學教師專業與課程品質整體推動計畫辦理。 |
二、 | 旨揭研習對象:本縣北區(光復鄉以北,含光復鄉)各國民中小學教師。 |
三、 | 研習辦理時間及地點詳參附件實施計畫。 |
四、 | 報名方式:11月1日起前至全國教師進修網報名 (課程代碼另於處務公告轉知)。 |
五、 | 請核予參加教師公(差)假登記,惟所需差旅費及代課鐘點 費,由學校相關經費項下支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