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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陳奕晴 - 教務處 | 2022-10-26 | 點閱數: 256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同國教署)1111018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10137944號暨本府111826日府教課字第1110171623號函賡續辦理。

二、本案係以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所屬公立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含各校國中部與國小部)及國立中小學(含各校國中部與國小部)編制內現職教師(含長期代理教師及經貴局(府、校)薦派參與之代理、代課教師並完成國教署委請國立臺中教育大學及國立中央大學辦理之現職教師語言能力輔導認證研習課程之教師),其111年度完成閩南語或客語語言能力認證中高級以上考試報名費繳交,且於後續參與考試無缺考情形者,均得申請報名費補助

三、旨案第2梯次補助經費申請至112110日止。

四、國教署預計於111學年度寒假期間辦理第3梯次客語及閩南語現職教師輔導認證研習課程。

五、如欲參與或詢問相關研習認證事宜,請向教務處教學組聯繫。近期閩客語能力認證報名資訊如下:

(國立成功大學2022年秋季全民台語認證:1111011日起至1111021日止、1111210日測驗、11231日寄發成績通知。

(教育部閩南語語言能力認證:1111024日起至1125日報名、11235日測驗、11251日寄發成績通知。

(客委會客語語言能力認證:預計於11110月公告,請掌握即時考試資訊並轉知轄屬教師於111年完成報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