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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 楊千慧 - 人事室 | 2022-10-14 | 點閱數: 324
  • 依據花蓮縣政府111年10月14日府人訓字第1110205113號函辦理。
  • 本案修正重點如下:花蓮縣政府所屬各級學校請領未休假加班費注意事項已於111年8月1日廢止,爰修正第14點規定刪除慰勞假應全部休畢等事項,並酌為文字修正。
  • 1110801花蓮縣政府所屬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差勤管理要點.pdf
    1) 1110801花蓮縣政府所屬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差勤管理要點.pdf
  • 1110801花蓮縣政府所屬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差勤管理要點第14點修正對照表.pdf
    2) 1110801花蓮縣政府所屬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差勤管理要點第14點修正對照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