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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導 楊千慧 - 人事室 | 2022-07-28 | 點閱數: 240
  • 依據花蓮縣政府111年7月27日府教課字第1110146148號函辦理。
  • 客語為國家語言之一,為持續提升位於客委會公告客語為通 行語地區之學校客語服務之品質,請對外提供公共服務時,應具備以客語提供公共服務能力,並鼓勵積極參與客語為通行語評核計畫,以符合國家語言發展長期推動目標。
  • 查本縣花蓮市係客語為通行語地區(即客家人口達1/3以上)。
  • 請同仁踴躍學習客語並參加客語認證。
  • 如有同仁已取得客語認證,請告知人事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