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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楊千慧 - 人事室 | 2022-06-24 | 點閱數: 248
  • 依據花蓮縣政府111年6月24日府人福字第1110125613號函辦理。
  • 為維持良好辦公紀律,提升為民服務品質,請同仁於上班時間,不得從事與公務無關之行為。
  • 必要時將依公務員服務法、公務人員考績法令、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公務人員平時考核要點等相關規定,對所屬人員嚴加考核並作適當處理,以提升行政效能。